工程项目管理模式BOT与PFI的比较

  对BOT和PFI两种模式进行了比较,从两种模式产生的历史背景、基本要求、适用范围、融资形式及采购程序等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并着重说明了PFI模式中一些特殊内容,以推动PFI在我国的发展,提高我国项目管理软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管理水平。

  BOT与PFI基本概念

  BOT是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项目融资和建设模式,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这种方式是指一国财团或投资人作为项目的发起人从一个国家的政府获得某项基础设施的建设特许权,然后由其独立或联合其他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的运营来获得利润,并用此利润来偿还债务。在特许期满之时,整个项目由项目公司无偿或以极少的名义价格移交给东道国政府。PFI是一种私人融资活动。它起源于英国,是在BOT之后又一优化和创新了的公共项目融资模式。政府部门发起项目,由财团进行项目建设—运营,并按事先的规定提供所需的服务。正如PFI的引入是为了增加私人部分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的参与一样,政府采用PFI目的在于获得有效的服务,而并非旨在最终的建筑的所有权。在PFI下,公共部门在合同期限内因使用承包商提供的设施而向其付款。在合同结束时,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者留给私人部分承包商,或者交回公共部分,取决于原始合同条款规定。由此可以得出,BOT和PFI在指导思想上的一个不同之处在于政府着眼点的不同。BOT旨在公共设施的最终拥有,而PFI在于公共服务的私人提供。

  BOT和PFl分析比较

  BOT和PFI项目产生的历史背景

  BOT项目的历史背景一战至二战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政府部门来承担。这种模式给各国政府带来了许多负担。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世界经济形势逐渐发生变化,赤字和债务负担迫使一些国家开始寻求私营部门的投资.各国逐渐重视挖掘私营部门的能力和创造性,利用私营部门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在这种背景下,BOT方式开始在一些国家得到运用和推广。1984年,当时的土耳其总理厄扎尔首先提出了BOT这一术语,想利用BOT方式建造一座电厂。这个想法立即引起了世界的注意,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如马来西亚和泰国,他们把BOT看成是减少公共部门借款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推动他们国家吸引国外直接投资;英法海峡隧道项目的建设,则进一步促进了BOT方式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

  PFI项目的历史背景PFI产生于英国。撒切尔夫人带领的保守党在1979年的大选中获胜以来,私人参与公共部门活动就方兴未艾,最初的焦点在于将服务业的运营向外发包给私人部分。1992年,保守党政府推出了PFI,旨在在中央政府和地方当局方面都进一步加强公共部分与私人部分的合作伙伴关系。1997年工党上台。PFI项目并没有因为政党的交迭而停滞,正相反,工党政府引入了“公共私人合作关系”(PPPs)概念。在其近期的政策报告中指出该概念包括:1)完全或部分私有化;2)向外发包给“有风险的私人投资”,它仍然被称为PFI项目:3)将政府服务以合作方式售予私人公司。截止到2002年年初,大约500个PFI合同签署。对比BOT项目的国际适用性,PFI项目更具有一国性。

  从两种项目管理模式的历史背景可以看出,前者是发展中国家为完成投资大、建设时间长、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和地位都非常高的基础设施建设,而做出的一种让步;后者强调的重点是私人投资活动的政府预算外优势,即在社会福利事业中,采取私人投资可以走出政府预算的限制,而在英国,政府的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之一就是财政预算的成功与否。所以这就充分解释了为什么PFI的雏形思想是保守党的产物,而后来上台执政的工党非但没有放弃使用,反而将其进一步推广。撇开PFI的政治争议,在公共事业中采用私人投资,的确既是减少政府财政负担,同时又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来完善国家服务内容的不错的想法。但是,任何一种融资形式的选择都是基于货币价值的实现和融资目的的达成做出的。所以不同的融资形式有不同的适用范围,总的原则就是采用哪种形式可以最好地完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