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工作可以定义为“项目”

  如果按照项目化的思维:任何一项工作,如果是临时性、独特性和渐进明细性,它就是“项目”。如果是永久性、重复性,以及一开始就能明确全部细节的,它就是“运营”。但是如果这么来定义,很多人可能会问:“去餐厅吃个饭、去车站买个票,算是项目吗?”,“部门组织个团建活动,也算是项目?”

  这里实际是把项目工作和项目化思维混淆了,我们可以把任何个人觉得具有独特性、临时性和渐进明细性的工作当作项目来应对,但是从组织(公司、企业)层面上,不可能将各种鸡毛蒜皮的事物都作为一个项目来运作。当有人问“什么样的工作可以定义为项目?”他们真正想知道的是:站在组织的角度,什么类型的工作才值得启动一个项目来做?

  按照《PMBOK®指南》的说法:“项目可以在组织的任何层面上开展。一个项目可能只涉及一个人,也可能涉及一组人;可能只涉及一个组织单元,也可能涉及多个组织的多个单元。”但更多人并不是想研究项目的含义,而是从实践上实施项目,我们可以提供一个更有价值的指导建议:

  一项工作是否能够上升为一个项目,首先需要符合独特性和临时性,然后从工作的体量上再判断如下三个指标:1、有一定的时间跨度,例如1个月以上;2、有一定的组织规模,例如3人以上;3、有一定的职能交叉,例如至少要2个以上职能配合才能完成(是“职能”而非部门,二者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一个部门至少具备一种职能,但也可能有多种智能)。以上三个指标需同时满足,否则这种工作可能就不能上升为项目进行立项,只需要当作“日常工作”分配责任人进行跟踪处理,当然在处理时是否使用项目化化的思维模式是另外一回事。

  无论是日常工作还是项目工作都需要进行高效管理,管理的五种基本职能(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都是相通的,只不过在应用时需要根据工作的特性灵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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