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带来的项目风险应如何应对?

  近期,我国新冠疫情又有些“卷土重来”的趋势,除了关注各地感染情况外,许多企业也因疫情期间项目的停工、材料的采购、物资运输、人员隔离等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进度延误和成本超支,甚至出现项目失败和索赔的风险。

  很明显疫情风险属于非事件类的模糊性风险,在一些合同类型中可定义为免责条款。模糊性风险对未来可能发生什么,存在不确定性,知识和能力都不足影响项目成功达成目标。对疫情的发展趋势、政府出台的疫情管控措施均无法预知,也无法预测。为了让企业能在这种艰难条件下生存下去,积极应对疫情风险是企业此时项目管理方面的重要课题。

  一、配合政府安排是必须

  按照政府要求做好疫情排查和员工宣传、教育和防控工作,及时掌握人员动向和身体状况,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企业和卫生防控部门;项目经理应做好响应推迟复工的进度计划调整安排,及时下达隔离人员延期返程的指令,确保项目有序。

  二、采用“主动接受”的风险策略

  对不属于通知规定的推迟复工范围内,即涉及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项目,对于恢复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项目,进行申请、审核、报备。项目经理做好在岗项目人员的防疫保护以及监测排查措施,并按照相关法规和劳动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安排,主动接受疫情危害的风险。除此之外,受延长假期和推迟复工的防控政策影响,有条件的企业也可鼓励项目成员在家上班,比如:对于设计、软件开发类、远程服务支撑、文案类工作。这些都属于主动接受的风险应对策略。

  受疫情的影响,要求现场的疫情排查和消毒、医疗防护用具的购买、疑似感染人员的隔离和处置;以及现场以外的政府管控措施或疫情本身导致劳务和物资紧缺和费用上涨等导致成本大幅增加。可以通过提交变更请求,将管理储备转为应急储备,以应对疫情带来的成本增加风险。

  三、正确索赔降低损失

  企业应注意对于受影响项目,其哪些财产、物资、人身安全等做了投保,要及时收集出险证据和证明材料,及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

  首先,对于受到本次疫情严重影响而可认定为遭遇不可抗力的,根据《合同法》以及市场上主要的合同范本约定,项目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首先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即业主不能就此提起反索赔。

  其次,项目实施单位有权要求对进度进行顺延,但对于项目停工所造成的费用损失,原则上应由项目实施单位和业主合理分担。一般仅能就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成本费用进行索赔,而不能就利润损失进行索赔

  最后,如果项目受疫情影响有限,未达到构成不可抗力程度的,项目经理可考虑引用法律变更、市场价格波动等相关条款要求调整合同价格或进行索赔。

  突发意外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各种各样的影响,但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此时都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只要大家共同努力,灾难就会过去,一切终会步入正轨。